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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智能制造学院院长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02    作者:     来源:     点击: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于2000年6月正式挂牌成立,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佛山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公立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坐落于佛山市国家级工业园三水园区腹地,总占地面积956,建筑面积约29.3万平方米,政府总投资约14.6亿元,全日制在校生超万人。学校是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省域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学校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示范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佛山市职业教育基地总部单位,佛山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联盟牵头单位,佛山市职业教育学会牵头单位。

智能制造学院为服务制造业当家提供高技术技能型人才支撑而设立,是佛山职业技术学院重点建设的二级学院。现开设10个专业,拥有2个国家职业教育技术实训基地和1个省级实训基地;拥有快速制造国家工程中心佛山新技术推广基地,3个省工程中心和2个市级重点实验室,50多个实训室,设备总值达1.2亿元。经过不断努力,学院获1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个国家级骨干专业、3个国家级教学资源库、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1个全国样板党支部和首批国家级1+X证书制度试点、2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1个省级“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等荣誉。

为适应建设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事业发展的需要,促进智能制造学院改革创新,现面向海内外公开诚聘智能制造学院院长。

一、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和综合素质。

2.熟悉职业教育规律和学科专业建设,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和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宽阔的办学视野和现代办学理念,实绩突出。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违反学风作风行为准则和科研诚信行为被处理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要求

1.具有机电、机械工程、自动化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和研究经历,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获得广泛认可的学术成就和良好的学术声誉。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人选、获得国家级奖项或主持国家级科研或教研项目者优先。

2.国内应聘者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且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国(境)外应聘者应具有知名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经历满3年。

3.具备担任院长所需要的组织领导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对外交流能力。具有高等教育管理工作经历,担任国内公办高校二级学院副院长、教学科研等处室副处长或海外大学系主任等以上职务经历者优先。

4.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5.业绩和能力特别突出的,经学校研究后相关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聘期与待遇

1.全职引进,事业编制。首聘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一年。

2.根据应聘者条件和岗位目标任务,提供优厚的薪酬福利和工作、生活条件保障。

3.符合佛山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和标准的,提供50万至250万安家补贴、30万至750万购房补贴。具有国(境)外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在国(境)外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年以上的人才,提供10万生活补贴。

安家补贴、购房补贴、生活补贴在入职后按照现行佛山市相关人才政策要求申领,如遇政策调整,则按佛山市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4.根据应聘者业绩成果核定人才层次,提供80万至120万科研启动费。

5.学校按相应规定提供周转住房一套。

招聘程序

(一)报名

2024年9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招聘动态信息将及时在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网(https://rs.fspt.edu.cn/rczp/zpgg.htm)更新。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fszyrsc@fspt.edu.cn报名,邮件主题格式:姓名+应聘经管学院院长。报名时请提交以下材料:

1.《佛山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1)、《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学院院长公开招聘信息采集表》(附件2)。

2.提供佐证材料:身份证、各阶段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承担职务证明、人才计划入选证明及代表性成果(论文、著作、项目、专利、获奖等)等。以上材料按顺序制作成含目录的1个pdf文件。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考核对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考核

按学校招聘考核流程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面试考核通过人员名单。

(四)体检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学校人事处组织通过面试考核人员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五)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人事处负责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人事处将考察结果等材料报学校党委会审定拟聘人选,并在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和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考核任务和指标,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全面、真实,如发现有编造假文凭、假经历、学术造假和隐瞒病情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弄虚作假、不守诚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聘用后发现并查实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未在指定时间取得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的博士毕业生,学校一律不予聘用。已毕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鉴定材料。

(三)工作经历方面,应聘人员须提供工作(岗位)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2014年12月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可不提供社保缴费记录。

(四)以上招聘内容和相关待遇要求如遇国家、省、市和学校各项政策变化影响,则以相关政策要求为准。


      五、招聘管理

联系网址:http://www.fspt.net/

联系邮箱:fszyrsc@fspt.edu.cn

联系人:周老师 ,0757-87263102 

投诉电话:87263139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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